欢迎访问淄博律师事务所官网|专业法律服务机构
咨询热线:131-0533-1230

新闻资讯

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最新修订解读,规范淄博本地消费市场秩序

为适配数字经济发展、整治新型消费乱象,最新修订的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》正式实施,重点针对网络消费、直播带货、预付消费、虚假宣传、个人信息保护等新型消费问题作出重大调整。淄博作为文旅消费、实体商贸、线上电商协同发展的城市,网红消费、预付消费、直播购物场景丰富,新型消费纠纷逐年增多。本次新法修订精准解决新型消费维权难点、痛点,本文结合淄博本地消费场景,全面解读新法修订核心内容与维权实操变化。

本次修订核心亮点之一是强化网络消费与直播带货监管。随着淄博直播电商、短视频带货快速发展,虚假直播宣传、货不对板、刷单造假、售后失联等问题频发。新法明确规定,直播带货主播、运营机构、电商平台需承担连带维权责任,消费者遭遇直播消费欺诈,可同时向商家、主播、平台主张赔偿,彻底解决以往直播维权主体模糊、追责困难的问题。同时细化直播宣传合规标准,夸大功效、虚假测评、虚假销量、虚假口碑等行为,一律认定为消费欺诈,适用退一赔三规则。

预付式消费监管全面升级,专项整治淄博高发的预付卡跑路乱象。新法新增预付消费专项条款,明确美容、健身、教育培训、餐饮、洗浴等预付消费行业的合规要求,商家收取预付资金需实行专户管理,不得随意挪用;商家停业、转让、闭店的,必须提前公示并全额退还消费者剩余预付款,不得设置任何退款门槛。同时加大处罚力度,商家恶意卷款跑路、拒不退款的,除承担民事赔偿责任外,还将面临市场监管部门高额行政处罚,情节严重的列入行业黑名单,限制从业。

消费者个人信息保护纳入消费维权核心范畴。新法明确,商家不得强制收集消费者手机号、身份证号、家庭住址等隐私信息,消费过程中非必要信息消费者可拒绝提供;商家不得私自留存、泄露、倒卖消费者个人信息,不得发送骚扰短信、电话营销。淄博大量实体店、电商店铺存在强制登记个人信息、后续骚扰营销的问题,依据新规,消费者遭遇个人信息侵权,可依法要求商家删除信息、赔礼道歉、赔偿损失。

同时,新法优化了消费维权举证规则,实行“举证责任倒置”。以往消费纠纷中,消费者需自行举证商家侵权,维权难度大、成本高。新规明确,针对商品质量问题、服务欺诈问题,由商家举证证明自身无过错,商家无法举证的,直接认定侵权成立,大幅降低淄博市民消费维权的举证压力。小额消费纠纷简化诉讼流程,支持线上立案、快速审理,极大缩短维权周期、降低维权成本。

对于淄博本地商家而言,新法进一步收紧了经营合规底线,虚假宣传、霸王条款、预付违规、信息侵权等行为的追责力度大幅提升,倒逼商家规范经营、诚信经营。对于广大淄博消费者而言,新规填补了新型消费维权空白,直播消费、预付消费、线上购物等场景的维权依据更加完善,维权渠道更加畅通。淄博市民可依托新法新规,主动维护自身消费权益,净化本地消费市场环境。


微信扫码咨询
💬
微信二维码

扫码微信咨询

返回顶部